昨天下午我的车跟一辆电动车碰撞在一起了!打电话报警说我全责!交警把双方车都开走了!交警说让我带他去看病然后协商好了去提车。离医院近那人说也不用打120走路去的医院!我给他垫付医药费全身拍了拍片子!医生说没有事!就开了一瓶云南白药气雾剂让回家喷于伤口处!看完病后!那人还让我赔付他8000元误工费等等!我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
发生
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由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到医疗终结后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计算各项伤残赔偿金,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评残鉴定费、伤残赔偿金、被
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等。
协商赔偿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肇事司机以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赔偿,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由肇事司机根据事故责任赔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