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欠款被债权人起诉,后经过法院调解债权人撤诉,现在已经给债权人还清欠款,但是债权人说欠条因当时起诉被法院当作证据撤诉后法院不给归还,这种情况债务人怎么让债权人打收条?

2019-11-21 19:20: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债务尚未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那么在出借时一定要出具欠条,欠条是最直接有效的证明。
    2、如果债务已经发生,但当时没有立下欠条,那么你在参加法院诉诉讼的时候尝试一下提供其他证据:借款时在场人出庭作证(必须是借款时亲眼目睹的,道听途说的不算),录音录像(你打电话向他催收借款,把他承认欠款的对话录下来)。
    综上,欠条是欠款人出具和签名的,是最直接有效的证据,胜诉率基本100%。
    证人证言,由于证人的身份问题,在场人必然是某某一方的朋友,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证言的真实性,只能作为辅助证据参考。
    录音录像,当今的数码世界如此精彩,破解技术也如此高超,也可能会影响录音录像的真实性,也只能作为辅助证据参考。
  • 你要让欠款人提供之前就把房子抵押给她亲弟弟的证据,看是否是属于事后恶意欺骗你的行为。即便是真的,他的抵押权和你的抵押权也是可以同时行使的,还要看另一个人抵押权有无登记。
    登记的效力大于没有登记的。都没有登记则应按照抵押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从还款期截止之日(或宽限日届满)起满两年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应该:
    1、确认债务人(被告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等;
    2、书写诉状;
    3、收集、整理债权凭证(借条、支付凭证)等证据;
    4、提供诉状及证据的复印件到法院起诉、缴费;
    以上工作建议委托律师完成,因为律师相对专业,能更好的维护你的权利;同时,2-3项材料自己留存一份、法院一份、每个被告一份。法院的和被告的材料在起诉时交给法院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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