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需要交费用啵

2019-11-21 23:0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 1、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申请法院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一、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  
    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二、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三、事故报告单位  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特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如下: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特大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历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工作。  
    9、特大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应报送组织调查的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结束。  
    五、违反本规定有下例行为之一者,特大事故调查组可建成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已发生的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合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特大事故调查组询问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