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是搞船维修的手艺人,3月份有一个吸沙的大船三四千吨的搞设备维修,更换设备!船主欺骗我说让我加班加点帮他搞好,不会少我一分钱,我们5.6个人帮他加班加点弄了10天左右, 中途材料两万多老板不在船上,还打电话欺骗我们说当天就来,让我们帮他垫付一下,我们想都开着几百万的船应该不会不讲信用。还垫付了材料钱!一共41400元,他还讨价还价,说只给39000元!可当我完工后,他人还没来!但打电话我说没钱,我说没钱那不能走!可他打电话还威胁我,还有短信为证!完了后人来了,说就是没钱,但船今天非走不可!说给我打个欠条,10天内给我!我被他威逼以及欺骗下,让他走了!可现在他一分钱都没给!打电话不接,我说我报警, 他确说希望你报!请问这样的事情可以告他吗,他先是威胁恐吓,再欺骗,我们都是挣点辛苦钱,没想到遇见这样的无赖,打电话不接,短信不回,??请问我可以告他什么,要多少钱?多久才能拿到钱,谢谢您
消费者维权
2019-11-22 01: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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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
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
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
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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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