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钱,我想委托律师帮忙起诉要钱,可以么?大概律师费多少?

2019-11-22 05:25: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条:公民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立案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授权委托书;
    (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系近亲属委托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当事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书面材料;
    (四)系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应当提交推荐证明;
    (五)委托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受委托人系其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等证明材料;
    (六)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签名的《受委托人在诉讼代理中不收取报酬的承诺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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