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自己开一个小店的。店里招了两个工人,工人都是往外面送货的,请工人的时候我们双方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工人在送货的途中逆向行驶,被一辆小车撞了,当时开小车的人没有钱。所有的医疗费都是我先出的。后来交警处理,全责是我们家工人的。对方的保险公司也赔偿了我们家工人大致上是7万块钱左右吧。事情发生到19年的5月26号刚刚好一年。现在那个工人要追究我们的责任。还要我们赔偿他的医药费。他的理由和借口是我们双方没有签订用工合同。请问我们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我们有责任赔偿他的医疗费吗?

2019-11-22 06:49:2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业主没与物业签订物业合同、开发商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和物业签订了合同。
    2、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开发商、业主都没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
    以上1是不能以没签合同部交物管费的,因为你买房子时就包含了前期合同(开发商和物业签订的)
    你没参加业主大会但是业主大会是你小区3分之2以上的人投票选出的业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签订了物业合同,也就代表了这个小区的全体业主和物业签订了合同,并不要物业一家一家的和业主签订。按你想的物业应该一家一家的签订,你不和物业签订合同就可以不交,这是错误的。
    以上2是可以以没有签订物业合同不交物管费的,因为你或者你的小区没和物业产生合同关系,就不存在物管的一说,物管费是建立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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