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去新农合报销医院门诊住院费,报销单上的房主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怎么回事。咋办。

其它
2019-11-23 08:3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的医药费是否全部报销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需的交通费,等等,上述费用中的大头,根据各个地方省区的不同,有严格的标准,由事故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法院发布的上一年赔偿标准,剩下的,比如精神赔偿等等,需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方可支持。  交通事故的医药费是否全部报销:  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
    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  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交强险报销医药费,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8,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6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社保和农村医疗保险只能买一种的,所有医疗报销就只能凭发票报销一次。
    1、《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基本医疗保险中三个险种是不能重复参加和享受待遇的。
    2、有的地方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分别由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管理,造成信息不互通,医保经办机构在办理参保登记时,无法判断办理人员所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
    如果参保人员在当地同时参加了两个以上的医疗保险险种,在享受待遇上应该是就高不就低,且不能同时享受两个险种的医保待遇。也就是说已报了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比较高)的,如果还参加了新农合(待遇比较低)的,新农合就不能再报销了。
    3、对于已经参加有两个以上险种的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保留基本医疗保险中其中一个险种就可以了,对于重复参加的医保险种可到当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医保险种中止手续,把重复参加的保险停掉就可以了。
  • 双方交通事故及单方机动车事故中受伤的城乡医保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需提供的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清单
      
    3、出院记录(小结)复印件
      
    4、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
      
    5、经法院判决或民事调解的,还需提供判决书或民事调解协议
      
    6、如伤者本人驾驶机动车受伤,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7、由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以及乡镇提供的意外伤害证明
      
    8、初诊记录
      
    9、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本人江山市内各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两份,尤其注意要在存折复印件上写清楚联系电话,卡的复印件除写清楚联系电话外还要写上本人也就是户主的名字。
      需特别提醒在单方机动车事故中受伤的参保人员,在事故发生后您应及时报警,以备事后报销时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否则将会给您的报销带来不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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