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责任书下来有段时间了, 是同等责任, 我是肇事方,对方伤者鉴定后是十级伤残,现在对方采取庭外调解 ,法院传票我刚拿到,请问到时候去庭外调解需要我和对方重新辩论事故的经过吗?

2018-09-02 07:58: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同时又伤车的重大事故时,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中心;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然后,还应该把案情及时报告保险公司。
  • 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是对双方的责任划分以及定责,当交警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后,双方如果接到认定书后,不需要进行鉴定的,可以直接按责任划分进行起诉。对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47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如果没有鉴定,应当在十日内作出认定。对认定不服,可以三日内向上级机关要求复核。
  • 收到人民法院的传票后,首先你不要急,因你可能没有被人告上过法院。法院在受理原告的起诉给你送达法律文书有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权利和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法院的监督卡等,这是法院的规定动作。

    人民法院在受理原告起诉时应当依职权将小客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依法追加为本案被告。
    那么保险公司会派律师出庭应诉,除了保险免赔的部分,他的答辩、质证的意见和观点应当和你一致的。
    因此你就不要去请律师了(没有必要去花这一笔钱)。

    还有,你投保了交强险,你在事故中承担的是次要责任,法院在判决时,应判决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后,余下的部分再按照你和对方承担责任比例来承担各自应承担的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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