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4.24日辞职,正常办理手续,该公司规定离职人员工资后同在职人员需次月15日发放工资,5.15日在职人员均已发放工资,我找该人事询问,该公司人事与该公司财务核实说过两天会发放,三天后依旧未发放,发信息找该公司经理与财务,均不理睬,现已5.21日,已过去一周工资仍未发放,我该怎么办呢?

2019-11-23 09:11: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办理辞职有哪些注意事项?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办理辞职有哪些注意事项?   
    1、依法提前通知企业   员工应严格依照法定的前提通知期间通知企业,如未提前通知就离开公司,即属违约。违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白白地掏一笔“辞职费”。   员工违法辞职的赔偿金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该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如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注意:在通知期内一定要正常上班,不可旷工。   
    2、保留好书面通知企业的凭证   员工在行使提前解除权时,一定要保留好通知凭证与副本。如没有保留下有效的凭证,一旦用人单位否认未收到提前30日辞职报告,员工仍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3、如已签订服务期协议,提前通知解除仍需赔偿违约金   服务期协议主要是指劳动者因参加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为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应为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期限的协议。由于用人单位已付出提供专项培训这一对价,因此,即使员工依法履行的提前解除通知的义务,仍需承担服务期中约定的违约金。此时,员工只能从单位提供的培训是否为专业技能培训和实际付出培训费多少(违约金以此为限)等角度进行抗辩   
    4、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就对单位行使单方即时生效的解除权   此种权利的法律依据在于《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   行使此权利需要注意:   
    (1)采用书面通知;   
    (2)在通知函中一定要将解除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写清楚;   
    (3)无需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的。除了试用期内辞职之外其它情形,还可向单位要求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另外,提醒如果你有人事档案在公司的,要办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如已有下家单位愿意接受保管的,也可以。
    其他形式的离职,如劳动合同到期的,就直接不续签,正常办理工作交接,是不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的。
    以上是通常离职程序,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可以比这些更复杂或更简单。
    建议您最好去人力资源部(有的公司叫人事部)问清楚,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就没有问题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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