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水果,被城管打伤了,右手手掌骨折,轻伤,我该怎么安置:

暴力伤害
2019-11-23 12:00: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致人受伤只是结果,如果不是行为人故意伤害,是意外,那就是民事侵权,公安机关不能拘留人。
    如果是故意或者间接故意造成的,要负刑事责任,根据不同的性质定不同的罪名,大多数是故意伤害,也有可能是寻衅滋事或者聚众斗殴等等。

    一般,如果只是单起伤害案件的话,刑事拘留3日,可以延长1到4日;
    如果是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等情节,拘留30日;
  • 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具体赔偿费用的多少应该根据损害的多少来确定。
    侵权责任法在人身损害赔偿这一块采取“损失赔偿相当”的方法。
  • 《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是:
      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 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但是如果真是轻微伤,那一般就是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的追诉时效一般是2年。也就是轻微伤追诉时效是两年。不过是要看具体情况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