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员工上了社保但是忘记签合同怎么办

2019-11-23 14:37: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社保年检忘记,一般不会罚款,但是将无法再缴纳社保,对工作带来很大麻烦,可以去社保局跟工作人员沟通。
    一、通常社保保险登记证年检需携带以下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 上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职工工资发放表(财务凭证)、工资基金手册;
    5、《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核定表》;
    6、地税综合申报表;
    7、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二、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提交所需年检资料到参保登记部门办理年检;
    2、用人单位按相关资料填写《社会保险年检登记表》,经参保登记部门审核通过的,在信息系统内进行标注,并在社会保险登记证上加盖印章。
  • 劳动合同因该怎样签,签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要特别注意下面几件事: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
    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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