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5月份朋友介绍一台车来我店里修车,在外面去拖回店里的,当时去拖车的时候车主告诉我车打不着火,里面他拆掉了好多搭铁线,好像无用的,我告诉他是都有用的,他又告诉我点火锁他拆坏了,要换一个,拖回店里后我问了一下要两百多,给他朋友说了给他讲了,我于是再看了看其它的,发现到处都拆了、好像还有烧的,给他朋友讲了,他朋友知道他有点无赖,就和我说了,干脆不要修了,修了也可能收不到钱,到时更麻烦,于是我们打电话给他讲找不到维修资料,叫他拖走去服务站或大点的修理厂修理,他说知道了就一直没音讯,连电话都不接,也不过来拖车,后来有一次打电话过来说了几句:“那车我再给你三天时间修理,修不好你就不要开店了,我就给你砸了。”说完就把电话挂了,根本不等我说话,这段话我当时手机录了音的,并且我报了110登了记,到现在为止,他还是不接电话,也不出面,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让他早点把车拖走?我是正规有手续的汽车维修店。问题补充:如果我店不开了,那又该怎么办

2019-11-23 19:51:3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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