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同志您好:本人于本月21日租到一门市房,当时是以转租的形势,上一租客收取我们7000元的转让费把该门市房转租于本人,在上一租客和房东都知道该房要被拆迁的情况下把该门市租给本人,我交了7000元的转让费,和房东的房租,最后房东告知本人说房子不能租给我了,并说要拆迁,请问他们这种行为算得上诈骗行为吗?还有我所交给他们的钱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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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
交通肇事的,由第三方支付误工费,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之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职工获得第三方赔偿之后,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其返还。但如果是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可以工资和误工费二者兼得。
如果是本单位车辆肇事的,只是享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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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