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竞争性谈判中,由于供应商登记延迟,投标首次无法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时是否可以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在竞争性谈判中,由于供应商注册较晚,首次无法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时是否可以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投标
2019-11-25 14:25: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参加开标人员应明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都有权参加,监督部门应通知到位,评标专家不得参加开标会。开标时,相关人员应提前通知到位,确保准时开标,不可出现招标人、监督人员等迟到现象,影响开标工作的严肃性。
  • 招标公告是招标单位或招标人在进行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工程建设、合作经营或大宗商品交易时,公布标准和条件,提出价格和要求等项目内容,以期从中选择承包单位或承包人的一种文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有利于促进竞争,加强横向经济联系,提高经济效益。
    对于招标者来说,通过招标公告择善而从,可以节约成本或投资,降低造价,缩短工期或交货期,确保工程或商品项目质量,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
  •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备开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
    (六)有一定规模的评标专家库;
    (七)近3年内机构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格、降级或撤销资格的处罚;
    (八)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九)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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