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挪用公款,没钱偿还,你能抵押你的房子吗?

2019-11-25 20:37: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 抵押担保中的房屋要求: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 1.先确认证件有效性
    2.写贷款合同时确定抬头,即姓名号码地址等的有效,要一字不差哦
    3.对于房子的价值要先做一个评估,或简单信任的朋友就自我小区对比评估,并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对方应无力偿还的意外,房产的价值最终如何确认,或现在就确认价值是多少,并用于抵押欠款.
    4.合同写明不参与对方的共有财产或其它债务纠分.
    5.抵押原件最好在你手上,并最终把此抵押合同做一个公证,或有可靠二个以上公证人签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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