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了工厂的个人社保最终一个月如何交的

2019-11-27 04:29: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理?
    根据现行社保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职员辞职后如不想断交社保,可以继续自己缴纳社保费用。但需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本市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2、具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等资料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3、未办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银行账号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手续。

  • 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或者属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
    (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
    2、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在营业场所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参保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参照如下办理:
    (1)参保时,应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保,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
    3、缴费比例及方式:
    (1)在用人单位参保的: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1%;该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应发工资中扣缴;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2)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以个人名义参保的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基数的20%;医疗保险各个地区的比例不一,通常在基数的10%左右,每月从社保卡中由定点银行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不交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少交是指用人单位虽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其缴费数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迟交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缴费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只为劳动者缴纳了最近一段时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由于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律义务,所以,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出发,社会保险费实质上属于国家征收范畴,是行政而非司法,由此产生的争议当然属于行政争议。
    现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已明确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征收规定为行政机关的一项职责,如《劳动法》第100条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6条均有相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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