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北京缴纳了10年的社会保障费。如果我已经在其他地方缴纳了18年的社会保障费,我可以转到北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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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劳动仲裁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吗?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
仲裁受案范围,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缴社保。
《劳动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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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单位要求补缴保险,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
0.60%,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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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到前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关键是要人事部门给你办好社保转移单。然后将此单交到新公司。在办理入司手续时,新公司的人事部门将社保转移单和劳动合同之类的材料一起交相关部门时,社保就相应地转到新公司了。
特别要注意及时查询。因为如果前后有时间差时,要注意补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拖延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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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法律:
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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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