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公司长期拒绝办理辞职手续,我该怎么办?

2019-11-27 10:4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
    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离职手续:
    1、辞职者一人亲自填写"辞职申请表"一式四份,交于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2、单位接到辞职申请后,根据情况进行审核或审批。对于不需经过批准的辞职申请,单位应在"辞职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内填写对申有关情况是否属实的审核意见;对需要经过批准的辞职申请,则填写是否批准的意见。

    单位填写意见后的"辞职申请表"需报送主管部门一份,报送人才流动机构一份;装入申请人档案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3、对于审核或批准的辞职,单位填写"辞职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连同辞职者本人的你事档案和另一份"辞职申请表"一并转至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4、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接到辞职者所在单位转来的材料,清点无误后填写回执,完成辞职者人事档案转递工作。

    5、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与辞职者本人签定有关档案管理的协议后,发给辞职者"辞职证明书",并装入本人档案一份,本人留存一份,人才流动机构一份,完成辞职手续。


    6、辞职申请符合辞职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三个月后单位仍不给办理辞职手续,辞职申请人可直接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申请办理辞职手续。

    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接到辞职申请人填写的"辞职申请表"后,在有关栏目填写意见并向所在单位调转人事档案,办理辞职手续,发给辞职申请人"辞职证明书"完成辞职手续。

    7、因辞职发生争议,经有关部门仲裁后,辞职申请人凭裁定辞职的仲裁文书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辞职手续。
  • 离职员工泄露商业秘密,若属于民事纠纷的,企业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若泄露商业秘密,达到以下规定的条件的,那么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企业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
    第七十三条 [侵犯商业秘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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