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兄弟三人如何继承父母四分之一的宅地?

2019-11-27 14:5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物权法设立了宅基地使用权一项,正确理解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描述可以知道没有把房产概念给予宅基地房屋,人民群众就别给物权法故意无中生有了,另外这么想也是给土地法、物权法制造矛盾、冲突。
    打算利用继承宅基地房屋达到违规违法使用宅基地的目的是不可行的。
  • 一,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的地上筑物属于个人所有,继承人可以就地上建筑物行使继承权。财产的继承,一般来说,有立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未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
  • 如果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更名,没有遗嘱,女儿可以主张继承,但需要归还儿子的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