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家公司的名义法人,没有股份。现在无法联系主要股东。如何退出法人?股东有公司的印章什么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19-11-27 16:0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 在法律上没有挂名一说.一般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另外,不知道公司性质是什么,公司有哪些违法行为.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那么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查封个人财产是有可能的.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需要补足出资,也有可能会查封个人财产.如果是公司涉嫌犯罪,那么主要负责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可能查封个人财产.
  •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此外,股东还具有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特定情形下的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对管理者的选择和监督权等,还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具有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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