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2010年买了一套房装修后因为工作的原因一直没住,之后交了一年的物业费剩下的没交,在这六年期间房子水管堵了房子被淹了3次,家具泡坏了,现在我要住,物业要求交全额物业费,我不同意。我要求物业承担损坏家具的一小部分责任。我认为这几年房子没住没享受相应的服务,物业费应按照百分之七十缴纳。物业又不同意。我该怎么办?急急急!谢谢了!

2019-11-28 06:56:3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物业不负责任可以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业主与物业公司存在一个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不符合合同规定,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违约;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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