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拒绝接受煤矿工人职业病和工伤的鉴定,我该怎么办?

2019-11-28 07:20: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单位不服的解决办法: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 一、工伤鉴定赔偿标准职业病最新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就是你讲的鉴定前费用)。  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一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三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二、职业病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三)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四)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五)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九)死亡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丧葬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十二)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本条例施行后,国家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作出调整时,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劳动者从事有毒物品作业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保证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其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患职业病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赔偿。  第四十五条 劳动者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十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四、一旦鉴定为职业病,应向企业提出工伤保险费用和赔偿,或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赔偿要求。
  • 对于精神病人是否正常,是否具有辨认、控制能力,都需要依法经过司法鉴定程序确认后,才能确定的。要是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一次,尽可能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后,是否犯罪,该如何处罚等,都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司法鉴定结果来定的,情况不同,结果就不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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