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律师,公司在我工伤期间阻止我工作合理吗?

2019-11-28 08: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社会保险机构在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发放多种社会保险待遇时,都是以缴费工资作为计算依据的。
    对单位而言,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以单位的工资总额为基数;对职工个人而言,则是指由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核定的本人工资为基数。

    为了缩小社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差异,在计算本人工资时,需要缩小过高与过低收入人群的缴费差异。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进行工伤认定时,有如下步骤: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工伤的时候,有如下处理办法: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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