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公司股东法人变更,法定代表人不知道,合理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9-11-28 12:2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企业法人的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并不产生企业法人变更的效果。也就是说股东虽有变更、法定代表人虽有变更,但是企业法人主体并没有变更。因此原土地出租合同是继续有效的。
    若企业法人主体发生变更的的,比如公司分立、公司合并的,就要分情况来区别对待了。若公司合并的,原则上原来的被合并的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合并后的新的企业法人主体应该继承,也就是说原来的合同由新的企业法人主体继续负责履行。
    若公司分立的,则要看你们双方在土地租赁合同中对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有没有约定,有约定依约定,没有约定,则需要重新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 无论是收购,还是如何变,都是上述文件及流程。首先是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旧的都要有,章程修正案,要用到公司所有的政府文件及公章。通过以下流程和资料,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1、变更法人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2、股权转让合同;
      
    3、同意股权转让双方的股东会决议;
      
    4、章程修正案(被收购公司的股权比例发生变化,需要修正)或者拟定新的章程。
  •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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