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我和男朋友的关系中,我男朋友说资金周转困难。我用信用卡透支先后向他转账25万元。现在信用卡到期了,但是我的男朋友不能联系。我该怎么办

2019-11-28 12:26: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卡到期后未还
    1、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 1、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2、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4、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 信用卡善意透支
    是指信用卡持卡人在发卡银行帐户上资金不足或者已无资金时,根据发卡银行的《信用卡章程》或者得到发卡银行的批准,超过自己的信用卡帐户内资金余额支取款项,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本息。
    (1)在发卡银行《信用卡章程》规定的或者发卡银行授权的限额内。根据我国各主要商业银行《信用卡章程》的有关规定,透支限额一般按照信用卡的不同种类规定为1万元、5000元、1000元不等。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卡透支限额比西方发达国家低得多,信用卡消费信贷功能不强,这与我国个人信用制度不发达有关,也是商业银行为避免恶意透支风险的不得已的做法。
    (2)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本息。我国各商业银行将归还本息的期限规定为1个月。信用卡善意透支实质上是持卡人向发卡银行借款,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信贷服务,属于合法的行为,自然不构成犯罪。 信用卡恶意透支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恶意透支都属于违约行为,需依照信用卡领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恶意透支行为包括两种基本行为方式: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二是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一般来说,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将在发卡银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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