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南昌市的民营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1-28 13:5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自你实际工作之日起就已经与单位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与调整,各方应该履行劳动合同约定并遵守法律规定。
    2.因为超过了仲裁时效,你只能主张与该企业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单位不得无故辞退你。
    3.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才能解雇员工: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只有你出现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者公司证明你不胜任工作才能让你离开单位,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6.不符合上述条件单位辞退你,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7.劳动纠纷,可以协商沟通解决,不能调解解决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关于未签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不满一年的被辞退的,支付到辞退前一日止;满一年被辞退的,支付到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却产生了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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