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商标代理人需要申请哪些信息和条件,谢谢

商标
2019-11-28 22:1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符合下列条件的,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认定市著名商标:   
    1、商标注册人是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自然人,或是依法在本市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   
    2、商标权属无争议,在中国境内注册满2年并实际使用满3年,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可靠、安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销售额、利润、税金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市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5、商标注册人和使用人已建立商品质量投诉和纠纷处理制度且运行良好;   
    6、商标注册人已建立商标使用和管理制度且运行良好;   
    7、商标注册人和使用人近3年未发生严重违法行为。   非营利性质的商标注册人申请认定著名商标,不适用第4项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商标权利人或其授权的使用人控告商标侵权的要求:   
    1、控告人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和商标注册证明;   
    2、控告必须有具体的控告对象、侵权事实、法律依据、法律诉求;   
    3、提供必要的侵权证据,证据包括侵权实物、商标标识、有关票据和照片等;   
    4、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请求的,应通过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   委托代理人应当依法提供书面的委托文书,写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 要想通过商标申请成功注册完成,必须满足我国法律规定的商标具备的要求和条件,具体如下: 商标的必备要件包括两项:第一,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第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布《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自2013年1月1日起,凡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办理备案的律师事务所均可从事注册商标申请、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等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代理业务。除此之外,律师事务所无需备案即可继续从事管理办法实施之前已经从事的商标国际注册、商标行政复议、商标诉讼、商标纠纷调解仲裁等商标代理法律事务。
    这意味着,律师事务所将全面介入商标代理业务,律师商标法律服务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管理办法共五章,分别对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范围及备案要求,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的业务规则和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为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司负责人今天在此间表示,研究建立律师代理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相关制度,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出的明确要求。明年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颁布实施五周年。
    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和实际步骤,管理办法的发布施行对于确立律师在商标代理业务领域的法律地位,完善知识产权代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推动律师工作更好地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这位负责人说,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律师从事商标代理的业务范围及执业规则,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律师服务领域和作用空间,满足日益增长的商标代理法律服务需求,更好地发挥律师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
      为便于律师事务所办理备案,尽快开展商标代理业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拟于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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