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只有言词,没有证据,自身体检没有吸毒,现在在看守所谁也不让见.

刑事辩护
2018-09-02 18:2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根据《治安处罚法》及相关规定,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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