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治安拘留下发后,行政复议不成功,另一方出谅解书,能够已不拘押吗?

2019-11-29 05:39: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拘留申请复议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对于刑事拘留,就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了,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行为,刑事拘留是公安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刑事拘留不当的,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可以申诉、控告,要求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75条以及第96条的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有权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或者提出申诉、控告,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
  • 行政拘留就是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 行政复议的范围:
    凡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案件,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只要单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我国《行政复议法》在明确规定了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复议的同时,又对不能依照复议法申请复议的四类行政行为作了规定。它们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章;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仲裁、调解或者处理;以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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