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进了一个工厂,试用期是三个月,我现在才做一个月因为有事辞职,部门组长给我批了5个月以后,这样合理吗,可以去劳动局告吗

2019-11-29 11:45: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人单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辞职,如果是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如果尚在试用期,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试用期间辞退劳动者,扣全年社保违法。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仅限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关系解除之后,用人单位不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不存在劳动者个人缴纳部分代扣代缴的问题。
    用人单位试用期间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计算工资扣除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全年社会保险费违法,属于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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