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贫困家庭如果有二级伤残证明,可以申请低保吗?

2019-11-29 12:1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低保的条件: 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报材料
    一、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 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 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 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 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 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 农村低保申请申如下:  
    (一)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四)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五)家庭中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重残人需提供区县残联组织出具的重残证明;  
    (六)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  
    (七)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
  • 办理低保并不是按照残疾等级计算的,但可以到当地残联申请残疾补贴。
    要办理低保,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申请者家庭户月人均收入要低于户口所在地县区政府公布的低保线以下。如果符合低保条件,属于城市户口的,则可以到户口所在的社居委申请办理低保,如果是农村户口,则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办理申请手续。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村民,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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