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的个贷款逾期未还,金融机构发消息说将我个人征信报告属实申报金融业个人信用信息数据资料厍,是早已上个人征信吗?

刑事辩护
2019-11-29 13:0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卡诈骗的认定是: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至于你信用卡的钱用于什么目的,不影响犯罪构成。
  • 对于恶意逾期者,银行是会将逾期记录上传至个人征信系统的,这将会是对自己的信用生活一个极大的影响,对个人房贷、车贷都是毁灭性的打击。还款方式很多样,建议用户量力而行,谨慎使用信用卡。
    对于信用卡逾期恶意拖欠者,银行是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也会视拖欠款项的严重性给予个人相对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是会承担刑事处罚的!希望持卡人能够爱惜自己的信用,坚持良好的还款习惯
  • 信用卡未还
    1、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