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这建房时 邻居与我发生道路纠纷,原因是两排房屋中间部分是公用道路,与我发生纠纷的一户,先在自家房屋前面对应的道路上占用一半路面建房,随后对应房屋家就效仿占用公用道路,导致公用道路全部被占用,最后我家迫不得已只有从路的另一头出入。去年村委会解决住房困难户住房时 ,我申请小组、村委会,经过审核同意,我向村委会上缴建房土地补偿费3万元(每平方300元,计100平方),含我原来的32平方。现我出资的面积就是被他们几家占用隔断的面积部分。现只有相邻的他家来与我发生纠纷,请问律师,像这样情况我该怎么办?望告知解决方案,以便解决我的烦恼!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