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个同学,他的儿媳妇正在网上贷款,并且用我的儿媳妇填写了我的电话号码作为担保。但是她从来没有告诉过我这件事,并且没有问我们是否同意就给我们写信作为保证。现在网上贷款办公室整天打电话给我和我媳妇,还说她想给我们一个法律通知。对此我们该怎么办?因为我和同学见过他的儿媳妇,我也不认识她。

2019-11-29 21:09: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P2P网络借贷看似简单,其实是一个比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都要复杂的模式。P2P网贷属于新兴产业,是金融行业的创新模式,其发展历程不过几年,市场并没有达到成熟的地步。很多投资人及借款人都没有正确对待这种金融产品,只是冲着高收益而去,而资金需求者则奔着套现而去。
    作为网贷公司本身,由于开设的初衷只是为了牟利,其组织架构中缺乏专业的信贷风险管理人员,不具备贷款风险管理的知识、资质,因此很难把握和处理好平台运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产生大量的坏账,最终只能倒闭。
    关于借款协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关于对借款提供担保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您在网上签署了贷款合同,只要上面有您的签名并且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那么合同自签订时起就生效了。对于生效合同,是不可以随便不履行的,否则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您说您理解错误,那么是否是重大的误解,对合同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因为自己的理解错误而签订了合同,若是合同履行会对自己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要求法院撤销。
    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的,或者只是小的误解,是不可以撤销合同的。您擅自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对方可以要求您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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