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眼镜斜视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饥饿范围内吗

其它
2019-11-30 13:0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不再我国以来保险报销的范围之内: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
    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区别
      一是面对人群不同。
    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
    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是待遇标准不同。
    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四是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7〕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现阶段没有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规范引导,稳步推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