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在工地上上班的时候从高架上面掉下来,造成腰椎骨折,两个脚粉碎性骨折,工地老板把人送到医院交了10000元就走了,再没有出现过,现在打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由于家庭困难,交不起医院的巨额费用,所以再还没有治疗好的情况下没有办法偷偷从医院跑了,因为这个是个私人医院,医院和工地的老板两人认识,所以医院把我哥告到法院,然后我哥和医院打官司,找了个律师说这个官司打不赢,可是我们告这个工地老板需要这个医院的伤残等级和住院的治疗费用,可是医院不给怎么办?我们现在没有钱,只有打赢了工地老板的这个官司才能给医院钱呀,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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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医疗项目是需要手工报销的,医保手工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由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由。
一、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 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需要社保经办人员把各项票据收齐后逐一扫描、逐一录入、上传系统、打印明细,单位盖章备盘之后,上报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复核,所需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能报销。如果票据丢失,需要到医院进行补办。
二、申报住院费用
1、社保卡;
2、收费票据;
3、住院明细单;
4、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5、诊断证明和(或)出院证明;
6、医院出具的全额结算证明。
三、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按门诊医疗费用发生时的情况进行手工报销。
(1)参保后未发卡;
(2)参保人员急诊未持卡;
(3)单位欠费;
(4)手工报销期间就医;
(5)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
(6)异地就医;
(7)
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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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的治疗费用计算: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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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见《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七条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
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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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对于单处伤残的,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对于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赔偿金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为2级—5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4%;其他伤残等级为6级—10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2%;增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
最高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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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