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一家初创的小企业,主要做农业食品,现在想制作一些自己品牌的大米,我们委托一家拥有生产许可证资质的加工厂为我们生产,贴我们的牌子。这样的话食品是合格了,但是我们要拿到外面出售会不会涉及到经营许可证的问题?

消费者维权
2019-12-01 06:40:2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二是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2.不得作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3)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这些应税消费品,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而应当由受托方按照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书面合同,并且按规定时限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二)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按规定设置委托加工业务核算账簿和建立委托加工材料进出仓制度;

    (三)受托方必须开具加工费发票,委托方必须以加工费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加工费必须按规定形式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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