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既然你已经辞职了,你是否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有这样的规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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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应写辞职书,如写的话,表示你是主动辞职的,这样你就得不到经济补偿金。公司裁人,除可获得上述经济补偿金外,如没为你办理五险一金及拖欠你工资、加班费的话,还应为你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及支付你工资和加班费。
如存在违法解除
劳动关系,还可要求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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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
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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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主动辞职不符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相关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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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