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受害人被一伙人故意伤害鉴定为轻伤一级。二个月时间,立案27天,但派出所一直不抓人,请问:咋办?

刑事辩护
2019-12-01 20:19: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当事人不报案,警察知道了也会立案。
    2、故意伤害罪不仅伤害了被害人的身体,还损害了社会安全感。所以,故意伤害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司法机关强制管理的,不以被害人的报案为前提。
    3、公诉案件的处理流程是:由公安机关代表国家依法侦查,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由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判。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累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只要身体条件允许就应当在监狱服刑,如果情况严重且监狱内医疗条件不足以控制病情,有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234条将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并取得对方的谅解书,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事由。
    2、最好的结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双方达成和解,取得受害人的书面谅解,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未造成严重后果,而做出不起诉决定
    3、其次,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认为,取得受害人书面谅解,认罪态度好,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未造成严重后果,做出罪名成立,但免于处罚的判决
    4、最后,法院还是判决了人身刑罚。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刑法72条规定的,未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或75周岁以上的人,且没有案底的情形下法院必定判处缓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并非上述情形,但是法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没有再犯罪风险,有悔罪表现,判处缓刑对所在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能会判处缓刑。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72条、234条
  • 你好:
    1、故意伤害因伤情是轻伤、重伤、死亡而分为不同的量刑档次。造成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受害人同时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之诉,这样加害人不仅要岁刑事责任,同时要进行民事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住宿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 若委托律师,请拨打李律师电话详细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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