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轻伤的鉴定标准和定量标准。

其它
2019-12-02 06:2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伤鉴定标准已经废止,现行有效的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各部位都有轻伤鉴定的依据,不能完全罗列。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颅脑脊髓  
    5.
    1.3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50.0cm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4.0cm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
    1.4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20.0cm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
    50.0cm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伤残鉴定要有法医或去有鉴定资质的医院鉴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至于本案如何判决,还要看是否有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节。
    另外,如与对方自愿达成谅解的,并出具谅解书,可以刑事和解,被检察院采纳将不再提起公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