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北京市朝阳区XX81岁退休职工因病去世可以领取多少抚恤金和丧葬费

2019-12-02 10:06: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然,对于退休人员的丧葬费的具体标准,具体还是以当地社保机构确定的为准。但是,实践中要是遇到社保机构不肯依法发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或是发的少了的,那么建议可以积极去当地的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直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关于退休去世丧葬费的问题,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
    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且差距较大。如湖北省规定丧葬补助费为州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一次性抚恤金为州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10个月,遗属生活补助费为最低生活补助费;四川省规定丧葬补助费按全省上年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退休职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退休金8个月计发。
      涉及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您好!《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工伤保险条例亲属扶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7项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计算。《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8项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职业退休职工丧葬费领取流程(原单位已无)  
    1、企业退休职工  
    2、在家死亡  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该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 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