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时晚上的时候我已经下班了,和同事一起在大厅里吃饭,然后顾客需要东西,然后领导不找值班的,找我去为顾客服务,我当时就说了一句吃个饭都吃不安宁,然后可就说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我就说吃饭都吃不完,然后顾客就说,小小个孩子嘴咋就这么烂。我当时就想凶回去,但是,主管把我拦住了。然后顾客还一直在那说你们这服务态度怎么怎么滴。主管让我去给顾客道歉,我说不道歉,主管就说不道歉,你明天就不用来了,我说不来就不来,我这个算是被开除吧?然后我就问老板要工资,老板说他不管这个事让我去找经理,经理当时请假了,然后我就加他微信,问他要工资,他说你是被开除的,不给工资。还告诉我说,由于我这件事老板还会扣他和主管的工资。我当时上了半个月的班,现在已经过去半个月了,我真的很需要那笔工资。(我干的是餐饮店的服务员,一个月工资是2000,我上了半个月。)

2019-12-02 10:1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法律依据: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劳动法规中没有因请假而开除的规定,劳动者请事假,没有特殊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批准的无论多久都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请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合同,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工资:一是可以采取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一般来说,可以先同老板商量,若老板拒绝支付工资或者一直拖延支付工资,则可以采取上述仲裁或者起诉的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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