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听家里的过户。 怎么写委托书委托别人处理?

2019-12-02 11:4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都有赡养的义务,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并不是遗产给谁就属于谁赡养,子女拒绝赡养,可以起诉子女要求支付赡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委托书
    XXXXXXXXX(单位或部门名称):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负责办理XXXXXXXXXX工作(事宜),请予以办理,(或请将XXXXXXXX(具体事务)如何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本人或单位)承担,与贵(单位或部门)无关.
    特此申明!
    授权有限期: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亲笔签字)
    被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亲笔签字)

    单位名称: 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委托人亦称被代理人,受托人又称代理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均包括自然人法人。总体而言,委托人须亲自向中国领事公证人提出委托书公证申请,并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委托人须提交的基本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护照、居留证明等);或者法人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  
    2、与房产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如房屋产权证明以及产权是否与他人共有的证明材料等;  
    3、由委托人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4、由委托人和中国领事公证人共同完成的《公证认证接谈笔录》;  
    5、由委托人草拟的《委托书》;  
    6、其他需要出示的材料。  
    (二)《公证认证申请表》及《公证认证接谈笔录》的基本内容  
    1、委托人及其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委托书公证的事项及其用途;  
    3、申请房产委托书公证的名称;  
    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  
    6、申请公证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委托书》的基本内容  
    1、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委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2、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受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3、委托原因。其是指委托人不能亲自到中国内地处理有关房产事宜的原因;  
    4、委托事项。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具体事项;  
    5、委托权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权利限度,即:是“个项委托”或“全权委托”;  
    6、委托期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时间限度,即:写明“起止日期”或“办妥为止”;  
    7、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其是指委托人是否授权受托人在代理过程中,根据需要将受托权转让给第三人。如是,其转让委托的权限、期限不得超过原始的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8、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委托地点和委托日期。其是指委托人须在其《委托书》的落款处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并写明委托地点和委托日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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