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装修工人落在雇主(即业主)家里,雇主应承担什么责任?如果雇主不愿意承担这些责任,工人需要什么途径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019-12-02 12:08: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雇员受伤的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雇主对雇工的管理活动中,雇员是为雇主完成工作的,雇主是受益人。雇主应当尽到更多的注意责任。雇员为雇主从事劳动,其利益归属于雇主,责任也首先归属于雇主。??既然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那么这种责任的成立就不需要审查雇主主观上存在过错与否,即无过错要承担责任,有过错更应承担责任。雇主承担责任的条件为:  
    1、受害人需为雇员。  
    2、受害人需在进行受雇工作中而遭受损害。  
    3、雇主需没有免责事由。
  • 雇主应根据责任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 业主应与有装修资质的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这样业主只与装修公司产生合同关系,装修公司与工人产生劳动关系。业主与没有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书面或达成口头装修合同,包工头雇佣工人从事该装修工作,业主成为工人的实际雇主,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规定与包工头连带承担支付工人报酬的义务,工人也可直接向业主要求发放劳动报酬。
    如果业主已经依据合同向包工头支付了工人工资,但包工头拒不向工人支付的,工人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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