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已经离婚了,离婚后的共同财产我怎么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些什么资料。

离婚
2019-12-02 13:06: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办理离婚时,子女抚养的事项: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1.关于离婚: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婚姻关系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女方认为男方有婚外情并有相关证据的话,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还是会比较大的;
    2.关于孩子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的话,一般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孩子;
    3.关于财产分割:房和车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平分。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以下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