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不锈钢店上,一个月工资4000我干了不到二个月就不干了,老板在没有招到工人说我坑他,他把零头结给我了,现在还有4000块钱,我今天要了,他说你觉的坑我了,工资你就不要要了,我该怎么办。谢谢

2019-12-03 11:14: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 如果老板拖欠你工资不给,你可以持能证明你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资表、工作服、证人证言,录音等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进行调解或者仲裁,对于调解或者仲裁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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