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诉讼的程序是什么?你需要什么?一般费用是多少?

离婚
2019-12-03 11:23: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关于诉讼费用:一般法院的受理离婚案件诉讼费用为200元,涉及财产标的为20万以下的不另收诉讼费用
    2、关于抚养费用: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夫妻双方收入等各方面因素来综合考虑
    3、关于财产分割:如果你们之间没有财产约定的,夫妻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当然你们也可以就财产分割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合法的约定优先于法定。
  •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选择诉讼离婚的话:首先,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然后,你带上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资料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相关证据等待开庭判决即可。
  • 诉讼费用交纳的标准是:   
    (一)财产案件根据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接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著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四)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五)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