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7年4月份进入这个公司,2019年四月离职,但公司从2017年11月份给我上的社保,并补签了一份自愿放弃社保的合同,其实并非自愿,好像2017年9月10月这两个月每个月给了200块钱不上社保的补偿,2017年11月份补签了一份劳动合同,我离职到现在一个月了,能否让公司把之前的社保给我补上?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03 11:25: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补签,这是法律提倡的。劳动者就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属实后应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指定期限内补签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才会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 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你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
  • 关于合同补签,例如,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为“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另一种为“倒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往往拿不到用人单位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为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举证难的问题。并且,如果“倒签”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符合民法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就是有效的。  因此,提醒劳动者:在补签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慎重,要正确理解“倒签”与“补签”的差异,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时,只有将签订日期写明为签合同的日期,才能定为“补签”,才能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日期,也有利于劳动者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补签劳动合同相关知识:  
    1、“公司要补签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按《劳动合同法》应支付双倍工资。  
    2、“如果员工拒绝签合同”,可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书面通知本人:“XX日前来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逾期不签,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送达本人并由本人签字收到)  
    3、如果以后此人“就此事索赔双倍工资”,本人签收之日之后的不必支付双倍。  
    4、一般来说,愿在公司干的员工不会不签合同(因为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向公司索赔补签前的双倍工资(因为人是讲道理的,自己并没有付出双倍的劳动)。  
    5、不排除一些贪心者恶意不签合同,等着索赔双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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