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我的附属公司购买社会保障,但每次我填写信息,我都不填写自由职业。公司对我的社会保障或公司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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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双方建立
劳动关系,单位应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应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签订合同后,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申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保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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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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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纳的比例:
1、以单位职工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及其比例:
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
2. 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
3. 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
4. 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
5. 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
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区别如下:
1、女性参保人员退休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区别:单位的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个人的一律55岁。男性参保人员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没有单位的和个人的区别,都是60岁。
2、单位的有失业、工伤、生育三项保险待遇。
3、单位的医保卡每月都有几十元的医疗费进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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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