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把合伙开店的股份让给合伙人!协议书和借条怎么写才规范

2019-12-03 13:50: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合伙股份的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例如:如果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股份是按照投资金额和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的,利润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的,这个没有什么比较好的说法,直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公司注册时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了股权分配和利润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即可。

    注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了,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有关公司的每个人的权力和义务,例如股权比例,个人职责,如何分红等等,还有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和认缴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注册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经营范围有需要许可的项目,则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 合伙企业较之公司更为灵活,法律对于合伙企业的限制也较少,当事人甚至可以用劳务出资。对于企业管理、经营、合伙人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当事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因此,合伙协议没有什么范本可以遵循,需要根据各合伙人目的、要求,以及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而作出适当的条款安排。
    然而,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毕竟存在差异,合伙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需要具有更为稳定的存续条件,因此法律对合伙企业的协议内容作出了必要的规定。如合伙企业不能像普通合伙那样因个别合伙人的退出而结束,因此需要有退伙的规定。
  • 股份转让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应:
    1、从民事角度,只要该协议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即为有效;但涉及公司股份,就必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2、公司法规定:股份转让人必须书面向股东会提出申请,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超过1/2以上股东同意即可转让。
    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在30日内购买股份,视为自动同意。
    3、股东会通过转让的决议后,股份转让协议书才能生效,然后受让人凭股东会决议和股份转让协议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才能收到法律保护。
    4、如果未取得股东会决议,那么这份协议对公司无约束,受让人只能向转让人追索损失。
    5、如果取得股东会决议未办理工商备案,你享有股东权利,但不能对抗第三方,比如你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文件无法律效力,而转让人以股东名义从事的行为从法律上继续有效,因此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先赔偿再向转让人追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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